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时间:2024-12-10 14:41:16 | admin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 

(一)会议召开情况 

1.会议召开时间:2024 年12 月6日

2.会议召开地点: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陶然居 33 栋会议室

3.会议召开方式:√现场投票 □网络投票 □其他方式投票 

4.会议召集人:董事会 

5.会议主持人:叶山才先生 

6.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: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》、《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。 

(二)会议出席情况 

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,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,074,900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.6653%。 

(三)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

1.公司在任董事 5 人,列席 5 人; 

2.公司在任监事 3 人,列席 3 人;

3.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; 

公司总经理林志强先生、财务负责人姚美英女士列席会议。

 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
(一)审议通过《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不动产抵押担保的议案》 

1.议案内容: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,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600 万元人民币 的授信额度,公司拟以现有不

动产(不动产权证书编号:粤(2021)梅州市不动 产权第 0011911 号)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,具体授信额度

和授信期限 都以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。 

2.议案表决结果: 普通股同意股数 5,074,9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; 反对股数 0 股,占本

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;弃权股数 0 股,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

事项,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。 

3.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,无需回避表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