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时间:2023-05-26 10:51:07 | admin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 

(一)会议召开情况 

1.会议召开时间:2023 年 5 月 23 日

2.会议召开地点: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陶然居 33 栋会议室

3.会议召开方式:√现场投票 □网络投票 □其他方式投票 

4.会议召集人:董事会 

5.会议主持人:叶山才先生 

6.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: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》、《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。 

(二)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,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,499,500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933%。 

(三)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

1.公司在任董事 5 人,列席 5 人; 

2.公司在任监事 3 人,列席 3 人;

3.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; 

公司总经理林志强先生、财务负责人姚美英女士列席会议。

 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
 (一)审议通过《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 

1.议案内容: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 月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(www.neeq.com.cn)披露的《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》,公告编号:2023-011。

 2.议案表决结果: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0,0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; 反对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;弃权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 

3.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,关联股东叶侨发、叶山才、 叶远才、林志强、梅州 市梅县区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回避表决。